卫生监督执法支队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四川省政府《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0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2004年4月成立卫生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行使市卫生局作为执法主体的全部执法职能。具体负责城规划建成区内公共卫生的监督和市注册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的执业监管,指导全市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卫生监督执法支队本着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将有关的公共卫生监督职能相对集中,承担面向社会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医疗卫生执法和职业卫生实行学科管理。支队行政执法编制44人,现有干部编制35人,工勤人员3人,下设一室三科三大队,承担管辖范围内公共卫生、医疗机构执业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卫生行政许可、经常性卫生监督、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违法执业的调查处理以及行政处罚。 卫生监督执法支队在市卫生局的领导和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的指导下,秉承廉洁、高效、公正、文明宗旨,恪守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将 狠抓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造就一支恪守职业道德、廉洁执法、秉公执法、办事高效的监督执法队伍,成立五年来先后获得区级最佳文明单 位、市级文明单位、省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先进集体、省政府政务服务先进窗口、四川省卫生系统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卫生局目标管理一等奖、人才示范 开发示范单位、抗震救灾先进集体等荣誉,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站在新的发展起跑线上,支队干部职工决心继续高举“三个代表”伟大旗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实干、苦干”精神,大兴“八荣八耻”之风,以支队制定的“廉政建设六不准”、“行政处罚约谈制”、“三不处罚原则”为准绳,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提高执法效能,在卫生监督工作上创造更高的辉煌。